商鞅之令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商鞅之令的翻译)
1.商鞅之令的翻译
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说:“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2.《聊斋志异•雷曹阅读答案及翻译》古诗原文及翻译
作者:聊斋志异·雷曹 蒲松龄乐云鹤、夏平子,二人少同里,长同斋,相交莫逆。
夏少慧,十岁知名。乐虚心事之,夏亦相规不倦,乐文思日进,由是名并著。
无何,夏连疫卒,乐以时恤诸其家。 于是士大夫益贤乐。
乐恒产无多,家计日蹙,乃叹曰:“文如平子,尚碌碌以殁,而况于我!不如早自图也。”于是去读而贾。
操业半年,家资小泰。一日,客金陵,休于旅舍,见一人颀然而长,筋骨隆起,色黯淡,有戚容。
乐推食食之,则以手掏啖,顷刻已尽。 乐又益以兼人之馔,食复尽。
遂命主人割豚胁,堆以蒸饼。又尽数人之餐,始果腹而谢曰:“三年以来,未尝如此饫饱。”
乐曰:“君固壮士,何飘泊若此?”曰:“罪婴天谴;不可说也。”问其里居,曰:“陆无屋,水无舟,朝村而暮郭耳。”
乐整装欲行,其人相从,乐辞之。 告曰:“君有大难,吾不忍忘一饭之德。”
乐异之,遂与偕行。途中曳与同餐。
辞曰:“我终岁仅数餐耳。”益奇之。
次日,渡江,风涛暴作,估舟①尽覆,乐与其人悉没江中。俄风定,其人负乐踏波出,登客舟,又破浪去;少时,挽一船至,扶乐入,嘱乐卧守,复跃入江,以两臂夹货出,掷舟中;又入之:数入数出,列货满舟。
乐谢曰:“君生我亦良足矣,敢望珠还哉!” 检视货财,并无亡失。益喜,惊为神人。
放舟欲行,其人告退,乐苦留之,遂与共济。乐与归,寝处共之。
每十数日始一食,食则啖嚼无算。一日,适昼晦欲雨,闻雷声。
少时,乐倦甚,伏塌假寐。既醒,觉身摇摇然,不似塌上,开目,则在云气中,周身如絮。
惊而起,晕如舟上,踏之,软无地。仰视星斗,在眉目间,遂疑是梦。
细视星箝天上,如老莲实之在蓬也。以手撼之,大者坚不可动,小星摇动,似可摘而下者。
拨云下视,则银河苍茫,见城郭如豆。俄见二龙夭矫②,驾缦车来,车上有器,围皆数丈,贮水满之。
有数十人,以器掬水,遍洒云间。 忽见乐,共怪之。
乐审所与壮士在焉,语众云:“是吾友也。”因取一器,授乐令洒。
时苦旱,乐接器排云,约望故乡,尽情倾注。未几,谓乐曰:“我本雷曹,前误行雨,罚谪三载。
今天限已满,请从此别。”乃以驾车之绳万尺掷前,使握端缒下,飗飗然③瞬息及地。
视之,则堕立村外,绳渐收入云中,不可见矣。 时久旱,十里外,雨仅盈指,独乐里沟浍皆满。
[注]①估舟:商船;②夭矫:屈伸自如的样子;③飗飗然:微风吹动的样子。2.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乐又益以兼人之馔 兼:超越 B.罪婴天谴 婴:遭受C.食则啖嚼无算 算:计算 D.约望故乡 约:约略【参考答案】A(兼:加倍)3.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体现雷曹“知恩图报”的一组是( )(3分)①三年以来,未尝如此饫饱 ②君有大难,吾不忍忘一饭之德③数入数出,列货满舟 ④因取一器,授乐令洒⑤以器掬水,遍洒云间 ⑥十里外,雨仅盈指,独乐里沟浍皆满A.①②③ B.①④⑤ C.②③⑥ D.④⑤⑥【参考答案】C (①雷曹感谢乐云鹤让他吃了一顿饱饭;⑤是数十人所为。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与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A.夏平子谦虚好学,加上好友的帮助,文思才华大有长进。夏平子染病而死,乐云鹤便照顾接济已故好友的家人,后来因生活日渐困难,于是他弃文经商。
B.乐云鹤客居金陵时初遇雷曹,他让困顿不堪的雷曹饱餐一顿。雷曹心怀感激,就把自己因罪遭贬而漂泊流浪、居无定所的原因告诉了乐云鹤。
C.乐云鹤与雷曹一起乘船渡江,忽遇狂风大浪,商船倾覆。雷曹将乐云鹤从水中救出,然后多次下水,将其货物钱财全部捞出,乐云鹤认为他是神人。
D.乐云鹤在天阴欲雨伴有雷声的日子来到云海,自己虽未能参与行雨,但亲眼目睹雷曹等人行雨的情景。落到地面后发现,自己村庄沟渠里的水都注满了。
【参考答案】C(A.乐云鹤谦虚好学;B.只说因罪遭到上天责罚,实情之后才说;D.乐云鹤参与行雨。 )5.请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6分)(1)文如平子,尚碌碌以殁,而况于我!(3分)答:像夏平子那样有文才,尚且平庸无所作为地死了,何况我呢!(2)君生我亦良足矣,敢望珠还哉!(3分)答:你救了我的命,我也很知足了,哪敢指望连货物都能失而复得呢?。
3.《商鞅布令》全文大意
其中一段翻译: 译文: 卫鞅想要变改法制,秦国贵族不高兴。
卫鞅就对秦孝公说道:“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
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
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卫鞅说:“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
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候。
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
秦孝公说:“好。”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
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皇室宗亲贵族没有军功的,不赋予属籍称谓。
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臣妾、衣服。拥有功勋的人得到荣誉地位,没有功劳的人即使拥有财富不给予分享成果。
“富国强兵”是商鞅变法的最终目的。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把自己的思想主张与秦国“富国强兵”的要求结合起来,前后两次推行变法。
这两次变法都是以法律、法令作为基本手段,把各项改革贯彻到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领域。因此,商鞅变法的全部内容都可以归结到法律制度上来。
从法律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法”为“律” 史籍记载,商鞅“受法经以相秦”后,曾“改法为律”。“法”是春秋以来对法律规范的通称,取其“平之如水”的含义。
当时新兴阶层反对西周时期以等级差别为特征的“礼”与“刑”,故而用“平之如水”的“法”来代取“刑”的概念。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不仅仅满足于“法”的公平性,而且还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位置上来。
因此,商鞅把一些主要法律法令改称为“律”。自此以后,中国古代主要法典一般皆称为律,而不再称作“法”。
“改法为律”是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措施。
“富国强兵”是商鞅变法的最终目的。在变法期间,商鞅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奖励耕织、奖励军功。
如规定凡悉心耕织,多打粮食、多织布者,可免除其劳役或解除其奴隶身份,对于那些投机经商及怠于农事而致贫困的人,则要将其妻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为了鼓励发展小农经济,扩大户赋来源,商鞅还颁布了《分哀悼令》,强制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家庭分家立户,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在奖励军功方面,颁布了《军爵律》,规定按军功大小赐爵。 (3)运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商鞅变法是对旧制度的一次彻底改革,因而一开始就遭到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
为达到改革旧制度、建立新秩序的目的,商鞅在变法过程中采用各种法律措施限制或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实行按军功授爵,除国君的嫡系以外的宗室贵族,没有军功即取消其爵禄和贵族身份。同时还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权力的垄断,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
(4)全面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的“明法重刑”等主张。 作为法家的代表性人物,商鞅在掌握实际政治权力以后,即把法定的一些基本主张运用到实际政治之中。
第一,强调“以法治国”,重视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的学习、宣传。其二,“轻罪重刑”,在变法过程中,商鞅把法家的“重刑”发挥到了极端,在立法上规定了严酷的刑种,在实践中也尽力贯彻重刑原则,加重量刑幅度,对轻罪也处以重刑。
其三,不赦不宥,为了贯彻重刑与法治原则,强调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商鞅在变法中反对赦宥,主张凡有罪者均应受罚。其四,鼓励告奸,为更有效地禁奸止过,商鞅多次颁布法令,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
其五,实行连坐制度,商鞅在变法期间,广泛推行连坐制度,如人伍连坐、军事连坐、职务连坐、家庭连坐等等。
4.《商鞅布令》全文大意
卫鞅想要变改法制,秦国贵族不高兴。
卫鞅就对秦孝公说道:“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
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
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卫鞅说:“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
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候。
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
秦孝公说:“好。”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
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皇室宗亲贵族没有军功的,不赋予属籍称谓。
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臣妾、衣服。拥有功勋的人得到荣誉地位,没有功劳的人即使拥有财富不给予分享成果。
5.商鞅用于秦变法定令翻译
原文: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字词注释①选自《战国策》.②卫鞅:商鞅,姓公孙,战国时期卫国人,因此叫卫鞅,因秦国曾封他于商(今陕西商县),所以史书上称他为商鞅.③黥劓:古代的酷刑.黥,在罪人脸上刺字;劓,割掉鼻子.④期年:周年.⑤兵革:兵器衣甲的总称.革,用皮革制的甲.⑥刻深寡恩:为人刻薄少仁慈.【诗文翻译】卫鞅从魏国逃亡到秦国,秦孝公拜他为相,并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得到最有效的执行,而且公平无私.有权势的人犯了法,照样惩罚;论功行赏,不偏袒自己的亲信.连太子犯了法,虽不好施刑,也得把他的老师刺面割鼻,作为儆戒.一年之后,没有人拾取别人丢在路上的东西,也无人敢谋取非分的财物.这样,秦国兵力强盛,诸侯都害怕它了.但是商鞅为人刻薄少仁慈,只是用强力的办法来压服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