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间,余卜筑宛丘,手植众芗,自号芗林居士。
建炎初,解六路漕事,中原俶扰,故庐不得返,卜居清江之五柳坊。
绍兴癸丑,罢帅南海,即弃官不仕。
乙卯起,以九江郡复转漕江东,入为户部侍郎。
昔卧龙公,北走曹瞒,西克刘璋。
看沙头八阵,百神呵护,渭滨一表,三代文章。
绝笑渠侬,平生奸伪,死未忘情履与香。
筹笔处,遣子丹引去,仲达奔忙。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