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
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
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
遂命酒,使快弹数曲。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
室广八尺,深可四寻。
单扉低小,白间短窄,污下而幽暗。
当此夏日,诸气萃然:雨潦四集,浮动床几,时则为水气;涂泥半朝,蒸沤历澜,时则为土气;乍晴暴热,风道四塞,时则为日气;檐阴薪爨,助长炎虐,时则为火气;仓腐寄顿,陈陈逼人,时则为米气;骈肩杂遝,腥臊汗垢,时则为人气;或圊溷、或毁尸、或腐鼠,恶气杂出,时则为秽气。
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
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
”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