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
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
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
遂命酒,使快弹数曲。
亡是公听然而笑曰:“楚则失矣,而齐亦未为得也。
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
封疆画界者,非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齐列为东藩,而外私肃慎,捐国逾限,越海而田,其于义固未可也。
泰和中,大名民家小儿女,有以私情不如意赴水者,官为踪迹之,无见也。
其后踏藕者得二尸水中,衣服仍可验,其事乃白。
是岁此陂荷花开,无不并蒂者。
沁水梁国用,时为录事判官,为李用章内翰言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