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清代对某些高级官员的称呼。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及大理﹑太常﹑太仆﹑光禄﹑鸿胪等寺的长官,概称京堂。在官文书中称京卿,一般为三品﹑四品官。中叶以后,成为一种虚衔。
辞典解释
京堂 jīng táng ㄐㄧㄥ ㄊㄤˊ
清代对某些高级官员的称呼。如都察院、通政司、国子监等的长官。
《儒林外史.第二四回》:「又过了几时,按察司升了京堂,把他带进京去。」
【京】:1.国家的首都:京城。京都。2.北京的简称:京广线。3.京族。4.古代数目。指一千万。
【堂】:1.正房:堂屋。2.专为某种活动用的房屋:礼堂。课堂。食堂。3.旧时官府中举行仪式、审讯案件的地方:大堂。过堂。4.用于厅堂名称,旧时也指某一家、某一房或某一家族:三槐堂。5.用于商店牌号:同仁堂(北京的一家药店)。6.堂房:堂兄。堂弟。堂姊妹。7.a)用于成套的家具:一堂家具。b)用于分节的课程,一节叫一堂:两堂课。c)旧时审案一次叫一堂:过了两堂。d)用于场景、壁画等:三堂内景。一堂壁画。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