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准予休假。
辞典解释
给假 jǐ jià ㄐㄧˇ ㄐㄧㄚˋ
准许放假。
《隋书.卷九.礼仪志四》:「学生每十日给假,皆以丙日放之。」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一》:「更兼存心梗直,在京师太学读书,给假回家,侍奉母亲之病。」
【給】:[gěi]1.使對方得到或遭受到。2.被。表示被動。3.為;替。引進動作的承受者。4.跟;向。引進動作的對象。5.讓;使;叫。表示容許或致使。6.用於動詞前,表示加強被動或處置等語氣。[jǐ]1.豐足;充裕。2.供給;供養。3.泛指供應。4.敏捷。5.連及。
【假】:[jiǎ]1.虚伪的;不真实的;伪造的;人造的(跟“真”相对):假话。假发。假山。假证件。假仁假义。2.假定:假设。假说。3.假如:假若。假使。4.借用:久假不归。假公济私。不假思索。5.姓。[jià]按照规定或经过批准暂时不工作或不学习的时间:请假。暑假。病假。婚假。春节有三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