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1.經過。2.渡過。3.過去。4.婉詞。過世;去世。5.傳遞。6.幫助咽下;和着吃。7.沖刷,漂洗。8.超過,超越。9.過分;太甚。10.極;非常。11.來訪;前往拜訪。12.交往,相處。13.交談。14.到達;前往。15.過失;錯誤。16.失去。17.怪罪,責難。18.轉移。19.傳染。20.度過;過活。21.繼入、贅入或嫁入。參見“過房”、“過門”。22.方言。指母豬生小豬。23.方言。緣故。24.量詞。遍,次。25.用在動詞加“不”或“得”的後面,表示勝過或通過的意思。26.用在動詞後,表示完畢。27.用在動詞後,表示某種行為或變化曾經發生,但並未繼續到現在。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
掄”。選擇;選拔。4.同“
掄”。用力揮動。5.同“
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
倫”。類。7.同“
倫”。道理。
* 過論的读音是:guò lùn,過論的意思:过论 (过论) 过头话;《“鄙人尝持一说,谓我国铁业发达之日,即 日本 人降伏于我国旗下之日,确有所见,非过论也。”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三篇序说:“谓 中国 之旧学自甲骨之出而另辟一新纪元,自有 罗 王 二氏考释甲骨之业而另辟一新纪元,决非过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