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混文言文(谢混的轶事典故)
1.谢混的轶事典故
东晋初期,经济落后,朝廷物资贫乏,猪肉被视为珍膳,其中尤以猪颈上的肉最为肥美。群臣每食猪肉,都会把颈肉献给皇帝,不敢私自享用。时人称之为“禁脔”。
孝武帝为晋陵公主挑选驸马,对王珣道:“公主的夫婿只要像刘惔、王献之那样就可以了。王敦、桓温之流虽然好,但刚一得志便干预帝王家事。”王珣答道:“谢混虽然比不上刘惔,但却不比王献之差。”孝武帝对此很满意,但尚未来得及许婚,便遇弑身亡。后来,袁崧有意把女儿嫁给谢混。王珣笑道:“你还是不要靠近禁脔吧。”他把谢混比喻为禁脔,意思是谢混已被皇帝内定,让别人不要妄想染指。 谢混在世时,号称风华江左第一。他与从侄谢晦曾一同站在刘裕身前,刘裕叹道:“一时顿有两玉人耳。”
谢混死后,刘裕称帝。谢晦道:“陛下应天受命,只可惜登基之时不能让谢混为您奉玺绶。”刘裕也叹息不已,道:“我也觉得很遗憾,谢混早死,不能让后辈见其风流。”
王彧年轻时风姿俊美,深受当时推崇。袁粲叹道:“王彧非但风流可爱,就是吃喝的样子也很好看。”而一个早年曾经见过谢混的门客却道:“跟谢混相比,王彧简直就和农夫一样。”袁粲惆怅良久,叹道:“只可惜我未能一睹谢混的风采。” 谢混生性孤高,不好交际。他与族子谢灵运、谢瞻、谢晦、谢曜、谢弘微等人居住在乌衣巷中,一同清谈玄理、宴饮歌咏,就如同他诗中所言“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姓”。 后人便用“乌衣之游”比喻亲属间文酒赏会。
2.求翻译文言文的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
【原文】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
曾祖准,高尚不应征辟。祖恢,南康太守。
父叔度,恭谨有行业,姨适沛郡刘璩,与叔度母情爱甚笃,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并设祭奠,食并珍新,躬自临视。
若朔望应有公事,则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简,流涕对之。公事毕,即往致哀,以此为常,至三年服竟。
义熙五年,吴兴武康县民王延祖为劫,父睦以告官。新制,凡劫身斩刑,家人弃市。
睦既自告,于法有疑。时叔度为尚书,议曰:“设法止奸,本于情理,非谓一人为劫,阖门应刑。
所以罪及同产,欲开其相告,以出为恶之身。睦父子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于情可愍,理亦宜宥。
使凶人不容于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根源也。睦既纠送,则余人无应复告,并全之。”
后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称其清身洁己。
元嘉八年,卒。尚之少时颇轻薄,好摴蒱,既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
为陈郡谢混所知,与之游处。家贫,起为临津令。
高祖领征南将军,补府主簿。从征长安,以公事免,还都。
因患劳疾积年,饮妇人乳,乃得差。以从征之劳,赐爵都乡侯。
少帝即位,为庐陵王义真车骑咨议参军。义真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等不协,每有不平之言,尚之谏戒,不纳。
义真被废,入为中书侍郎。太祖即位,出为临川内史,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父忧去职。
服阕,复为左卫,领太子中庶子。尚之雅好文义,从容赏会,甚为太祖所知。
十二年,迁侍中,中庶子如故。寻改领游击将军。
十三年,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
东海徐秀、庐江何昙、黄回、颍川荀子华、太原孙宗昌、王延秀、鲁郡孔惠宣,并慕道来游,谓之南学。女适刘湛子黯,而湛与尚之意好不笃。
湛欲领丹阳,乃徙尚之为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尚之甚不平。
湛诛,迁吏部尚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太祖宜出为广州,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鈇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
上曰:“始诛刘湛等,方欲超升后进。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
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
国子学建,领国子祭酒。又领建平王师,乃徙中书令,中护军。
二十三年,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是岁造玄武湖,上欲于湖中立方丈、蓬莱、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谏乃止。
时又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谏,宜加休息,上不许,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
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
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
亦优诏纳之。【参考译文】何尚之,字彦德,是庐江府灊城县人。
(他的)曾祖何准,品德高尚不应朝廷的征召,(没有出仕)。(他的)祖父何恢,曾任南康太守。
(他的)父亲何叔度,为人恭顺谦谨有德行功业,(他的)姨母嫁给了沛郡人刘璩,(她)与叔度的母亲感情非常深厚,后来叔度的母亲早亡,叔度侍奉姨母犹如亲生母亲。姨母去世之后,每逢朔日、望日(初一和十五日)叔度必到前去表达哀悼之情,并设案祭奠,奉上时令鲜珍,亲自到姨母墓前探视。
如果朔日、望日之日有公事在身,何叔度就先派人送上祭品,这些祭品都是叔度流着泪亲手捡选料理的。公事完了,叔度就前去致哀祭奠,一直这样做成为常例,直到三年服丧期结束。
义熙五年,吴兴郡武康县百姓王延祖做了强盗,他的父亲王睦将他告发到官府。按新法,凡做强盗的自己处以斩刑,家人也要连坐处死并弃尸街口。
王睦既然自己告发了案情,按新法处理就有了疑问。当时何叔度做尚书,提议说:“设立法律以阻止奸恶之事,本来是发自情理,并非说家里有一个人做强盗,就应全家处死。
之所以论罪延及家人,是为了引导知情者能出来指证为恶之人。王睦父子是至亲关系,本来可以一起逃亡,却忍痛割舍天性至亲,还将儿子捆缚送官,正如手上中了剧毒,只能忍痛割腕保全性命,在感情上值得怜悯,在事理上也应该宽恕了。
假如(像这样)凶人不被家人接受,没有地方可以逃避刑罚,正是断绝了凶人为祸的根源啊。王睦既然已经检举(纠:检举)并将儿子押送到官府,那其他人就不会再告发了,一并保全他们(指王睦父子)吧。”
后来,何叔度做了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俸禄加到满二千石。太保王弘称赞他清白高洁、严于自守。
元嘉八年,何叔度去世。何尚之少年时行事颇为轻薄孟浪,还喜欢赌博,长大之后改变志向走上正道,凭操守为人所称道。
(他后来)为陈郡人谢混了解,和他交往相处。(因为)家里穷困,被起用为临津县令。
高祖亲任征南将军时,补任任尚之为将军府主簿。随军征讨长安,因为公事被免职,返回京都。
尚之因为常年劳累,积劳成疾,后来喝了人奶,才得以病愈(差,通“瘥”。
3.《宋书.何尚之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
曾祖准,高尚不应征辟。祖恢,南康太守。
父叔度,恭谨有行业,姨适沛郡刘璩,与叔度母情爱甚笃,叔度母蚤卒,奉姨有若所生。姨亡,朔望必往致哀,并设祭奠,食并珍新,躬自临视。
若朔望应有公事,则先遣送祭,皆手自料简,流涕对之。公事毕,即往致哀,以此为常,至三年服竟。
义熙五年,吴兴武康县民王延祖为劫,父睦以告官。新制,凡劫身斩刑,家人弃市。
睦既自告,于法有疑。时叔度为尚书,议曰:“设法止奸,本于情理,非谓一人为劫,阖门应刑。
所以罪及同产,欲开其相告,以出为恶之身。睦父子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于情可愍,理亦宜宥。
使凶人不容于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根源也。睦既纠送,则余人无应复告,并全之。”
后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保王弘称其清身洁己。
元嘉八年,卒。 尚之少时颇轻薄,好摴蒱,既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
为陈郡谢混所知,与之游处。家贫,起为临津令。
高祖领征南将军,补府主簿。从征长安,以公事免,还都。
因患劳疾积年,饮妇人乳,乃得差。以从征之劳,赐爵都乡侯。
少帝即位,为庐陵王义真车骑咨议参军。义真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等不协,每有不平之言,尚之谏戒,不纳。
义真被废,入为中书侍郎。太祖即位,出为临川内史,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父忧去职。
服阕,复为左卫,领太子中庶子。尚之雅好文义,从容赏会,甚为太祖所知。
十二年,迁侍中,中庶子如故。寻改领游击将军。
十三年,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
东海徐秀、庐江何昙、黄回、颍川荀子华、太原孙宗昌、王延秀、鲁郡孔惠宣,并慕道来游,谓之南学。女适刘湛子黯,而湛与尚之意好不笃。
湛欲领丹阳,乃徙尚之为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尚之甚不平。
湛诛,迁吏部尚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太祖宜出为广州,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鈇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
上曰:“始诛刘湛等,方欲超升后进。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
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
国子学建,领国子祭酒。又领建平王师,乃徙中书令,中护军。
二十三年,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是岁造玄武湖,上欲于湖中立方丈、蓬莱、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谏乃止。
时又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谏,宜加休息,上不许,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
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
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
亦优诏纳之。 先是,患货重,铸四铢钱,民间颇盗铸,多翦凿古钱以取铜,上患之。
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建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翦凿,议者多同。尚之议曰:“伏鉴明命,欲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
求之管浅,犹有未譬。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数多。
数少则币轻,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况复以一当两,徒崇虚价者邪!凡创制改法,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
泉布废兴,囗囗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民泣于市。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久长之业。
烦政曲杂,致远常泥。且货偏则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淫侈,贫不过匮。
虽兹法久废,不可顿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拟。若今制遂行,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
又钱之形式,大小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若止于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
命旨兼虑翦凿日多,以至消尽;鄙意复谓殆无此嫌。民巧虽密,要有踪迹,且用钱货铜,事可寻检,直由属所怠纵,纠察不精,致使立制以来,发觉者寡。
今虽有悬金之名,竟无酬与之实,若申明旧科,禽获即报,畏法希赏,不日自定矣。愚者之议,智者择焉,猥参访逮,敢不输尽。”
吏部尚书庾炳之、侍中太子左卫率萧思话、中护军赵伯符、御史中丞何承天、太常郗敬叔并同尚之议。中领军沈演之以为:“龟贝行于上古,泉刀兴自有周,皆所以阜财通利,实国富民者也。
历代虽远,资用弥便,但采铸久废,兼丧乱累仍,糜散湮灭,何可胜计。晋迁江南,疆境未廓,或土习其风,钱不普用,其数本少,为患尚轻。
今王略开广,声教遐暨,金镪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矣。用弥旷而货愈狭,加复竞窃翦凿,销毁滋繁,刑禁虽重,奸避方密,遂使岁月增贵,贫室日剧,作肆力之氓,徒勤不足以赡。
诚由货贵物贱,常调未革,弗思厘改,为弊转深,斯实亲教之良时,通变之嘉会。愚谓若以大钱当两,则国传难朽之宝,家赢一倍之利,不俟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