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即“附加刑”(270页)。
辞典解释
从刑 zòng xíng ㄗㄨㄥˋ ㄒㄧㄥˊ
附随于主刑的刑罚。如褫夺公权、没收。
也称为「附加刑」。
【从】:[cóng]1.依顺:顺从。盲从。从善如流。2.采取,按照:从优。3.跟随:愿从其后。4.跟随的人:侍从。仆从。5.参与:从业。从政。投笔从戎。6.由,自:从古至今。从我做起。7.次要的:主从。从犯。8.宗族中次于至亲的亲属:从父(伯父、叔父的通称)。9.中国魏以后,古代官品(有“正品”和“从品”之分,宋代龙图阁大学士为从二品)。10.姓。[zòng]1.古同“
纵”,竖,直。2.古同“
纵”,放任。
【刑】:1.刑罚:徒刑。死刑。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用刑。刑讯。3.古又同“
型”。
* 从刑的读音是:cóng xíng,从刑的意思:从刑 从刑即“附加刑”,“主刑”的对称。法院判处刑罚时在主刑之外附加使用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