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辞典解释
判司 pàn sī ㄆㄢˋ ㄙ
职官名。唐朝节度使、州郡的僚属,属专司批判文牍的小官。
【判】:1.分开;分辨:判别。判断。判明。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判然不同。前后判若两人。3.评定:裁判。评判。判卷子。4.判决:审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司】:1.主持;操作;经营:司机。司炉。各司其事。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司。外交部礼宾司。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