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买卖的盐,相对于官盐而言。
《新五代史.卷六三.十国世家.前蜀世家》:「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
在榷盐制度下,盐的专卖一直实行高额垄断价格,导致私盐泛滥,而且,行盐制度、销区界定等也为私盐越界提供了可乘之机。
河北大量碱地的存在为硝土私盐的生产提供了物质条件.
清政府为了筹措军饷、裕实国库,对私盐采取了严厉的禁缉措施。
缴过税的官盐与未缴税的私盐,两者数量大致相等。
私盐的盛行,导致了官盐的滞销,并迫使明清政府不断对盐政进行以降低盐价、促销官盐为目的的改革。
他将经制钱扩展到了南宋占有的绝大部分地区,加大对私盐的打击。
这一时期云南省内私盐更是盛行,究其成因当与盐商的牟取暴利有着重要的内在联系.
清代四川是重要的产盐区,其私盐问题十分突出。
什么都干过,贩过私盐,整死过人,卖过筢子,后来就改行了。
在这个时代,贩卖私盐是死罪,而钱富贵根本没有贩卖私盐,他当然不服,但还是被判秋后斩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