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chánzú
[foot-binding]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旧时妇女用布帛紧裹双足,使之纤小,以为美观。缠足之风,始于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国。《通俗常言疏证.妇女.缠足》引《墨庄漫录》:「妇人之缠足,传记皆无所出。惟齐东昏侯,有凿金为莲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镐咏李后主宫嫔窅娘诗云:『莲中花更好,雪里月常新。』以此知扎脚自五代始也。」也作「缠脚」。
缠足是封建时代妇女最痛苦的事,还要缠得像三寸金莲那样,更是苦不堪言了。
这时的缠足只是舞蹈时用帛把脚裹紧,形成新月状小脚而不再穿鞋,以使舞步轻盈,于身体并无伤害。
这种强迫性质的做法会破坏脚的足底弓,缠足后,妇女行走时会有同样的小碎步。现在缠足是违法行为。
民俗学家认为,中国缠足始于南唐.
第三点意见表明缠足起源在唐朝衰亡以后更晚的一段时间里.
缠足、凿齿、肉体上穿孔、皮肤上扎针等多种形式的自残装饰习俗,是特定社会环境中诸多因素的产物。
缠足自身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宋恕还主张禁缠足、禁娼业及婚姻平等自主.
旧社会的妇女都用裹脚布缠足.
不久以后,我们将把**隶制度,诽谤和讽刺与缠足平等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