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 càiyì
(1) [town]∶封建领主所据有的庄园,通常有围墙,包括领主住所(如城堡)及周围佃农村舍
(2) [fief]∶古代诸侯分封给卿大夫的土地,又叫食邑
古代君主或诸侯分给臣下或部将的领地。
德语 Lehen (S), Lehnsland (S)
西欧中世纪社会各个阶层的权利源自采邑制度,各种不同的权利导致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
成立的是普通采邑权还是终生地产,是整个财产法领域最棘手的问题。
普通法的硬性规定是,在让予普通采邑权的腊封书中必须载明有关继承的词句,如“继承人”或同等的词。
西帕希意为封建采邑骑兵,即通过军中效力以换取采邑的骑士,其采邑称为提玛尔。
中世纪的西欧在建立采邑制的过程中确立了个人联合的政体形式。
普通采邑权在性质上,可是普通法的,也可是衡平法的.
在有条件采邑权的继承中,只有直系继承人能继承.
普通采邑权反映了土地的绝对的所有权.
当时,采邑法庭被认为具有两种类型.
在资本主义产生的过程中,富裕农民经历了由采邑制度下的农民向资本主义农场主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