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刺客的文言文

    1.古代关于刺客的文言文、、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

    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

    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於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

    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於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馀祭。

    馀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

    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

    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於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

    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具酒请王僚。

    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

    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

    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2.司马迁《刺客列传求司马迁史记中刺客列传》的原文及译文

    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

    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

    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 当然,如果我们站在今天的立脚点重新审视和关照这五位刺客或劫持者的行迹以及他们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目的,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种新的认识,作出一种新的评价,但这新的认识和评价毕竟不是太史公的。

    太史公是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立脚点,带着他特有的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他所一再称赏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的。 本传虽是五人的类传,但能“逐段脱卸,如鳞之次,如羽之压,故论事则一人更胜一人,论文则一节更深一节”(吴见思《史记论文》),所以全篇次第井然,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俨然一部刺客故事集,而统摄全篇的内在思想则是本传的主旨。

    载述五人行迹,太史公并没有平均使用笔墨,而是依传主的具体情况和行刺行劫的具体缘由,巧为剪裁和布局。曹沫劫持齐桓公,有管仲缘情理而谏说,桓公权利害而宽容,使曹沫身名两全,所以,故事到这里也就戛然而止,不复枝蔓。

    专诸刺王僚,前边略有铺叙,但高潮段则由伏甲、具酒、藏刃和王前擘鱼行刺几个精彩细节组成,而以事成身死,其子得封为尾声。 豫让刺襄子,故事已近曲折,始终围绕“义不二心”而襄子偏又义之这个矛盾冲突展开,最后以刺衣伏剑结束对传主的记述。

    聂政刺侠累故事就更曲折一些,前边铺叙聂政避仇市井,仲子具酒奉金情事,又在奉金问题上通过仲子固让、聂政坚谢把“请”和“不许”的矛盾揭示出来,然后再用一段铺叙聂政的心理活动,而以母死归葬收束上文,以感恩图报引起下文,在束上起下的过程中既交代了前段矛盾是如何解决的,又预示了下段行刺活动将怎样展开。 “杖剑至韩段”是故事的高潮,写得干净利落而又惊心骇目,令人不忍卒读。

    后又一波三折,写了聂政姊哭尸为弟扬名的情事,从而深化了传旨。本传最后写荆轲刺秦王,太史公是带着他的全部感情写荆轲其人其事的,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十分完整的叙事主人公形象。

    一开始先用几段文字依次交待荆轲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 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

    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荆轲既至燕”一段是故事的过渡。

    在这一段中既写了荆轲的交游细节和生活细节,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 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丰满。

    其中易水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遂至秦”段是故事的高潮,惊心动魄、流传千古的“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就在本段。

    “舞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舞阳”,“倚柱而笑,箕踞而骂”,以及“秦王环柱而走”等等细节,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把荆轲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形象质感化地突现出来。其后是故事的结尾。

    虽系结尾,也有深化传旨的作用。统观所记五人文字,一人长似一人,而以荆轲的文字最长。

    全传凡五千余字,而荆轲一人就占去三千多字。不仅长,而且故事性最强,即使用现代观念和小说概念去分析衡量,说它是一篇精悍的短篇小说,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争议的。

    太史公“遇一种题,便成一种文字”,本传堪称《史记》全书中“第一种激烈文字”(吴见思《〈史记〉论文》)。 从文学的角度看,这篇“最激烈文字”至今有它的巨大审美价值,特别是荆轲其人的传记。

    【。

    3.求刺客列传文言文主要内容

    原文: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译文:

    曹沫是鲁国人,凭借其勇敢和智谋效力于鲁庄公。庄公十分喜好打仗。曹沫为鲁国的大将,和齐国作战,三次都输掉了。鲁庄害怕了,想要把遂邑这个地方送给齐国来求和,但仍然以曹沫为大将。

    齐桓公与鲁庄公相约在柯这个地方盟誓。庄公与桓公已经在祭祀的天坛开始盟誓,曹沫手拿匕首劫持了齐桓公,桓公的身边的人不敢有任何行动,只是问他:“你想要干什么?”曹沫说:“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而强国侵占鲁国已经够多了,现在鲁国的京城已经在齐国的边界,你还想要侵占。”齐桓公于是允诺把侵占鲁国的地方都还给鲁国。曹沫见齐桓公这么说,就把手中的匕首扔了,走下天坛,面向北站在群臣应该站的地方,面容脸色没有丝毫变化,说话做事好象以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齐桓公大怒,想要违背他们盟约的内容。管仲说:“这样做不可以。不可以为了一时的快乐贪图这样小的利益。这样做会使你在诸侯中的威信尽失,失去天下人的信任与帮助,还不如还给他。”于是齐桓公把侵占鲁国的城池还给鲁国。曹沫三次大战所割出去的城池都还了回来。

    1、解释下列加点词的意思

    (1)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甚(厉害。)

    (2)辞令如故 故(以前那样)

    2、翻译下列句子

    (1)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

    译文:桓公的身边的人不敢有任何行动,只是问他:“你想要干什么?”

    (2)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译文:曹沫三次大战所割出去的城池都还给了鲁国。

    3、从文中那句话可以看出曹沫的正义性。

    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

    4、说说唐雎和曹沫两个人物在“勇”,“智”两个方面有哪些异同。

    两人都有智谋,但是曹沫比唐雎更有勇。

    4.史记刺客列传豫让第二次在桥底下古文的常尽亦是啥意思

    史记刺客列传豫让第二次在桥底下古文的常尽亦是啥意思? “常尽亦”这三个字,查阅几种版本的“刺客列传”‘豫让’部分,均未见你说的这三个字。

    请把你说的版本,按下文指出所在位置,咱们大家共同探讨、共同研究,找出你说的“常尽亦”文字内容意思。 我觉得你说的很可能是 “亦已足矣”也就是 “也已至矣尽矣”(也已做到尽头了) (已经做到仁至义尽的意思) 附录:有关这一章节的原文。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

    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上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仇,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仇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

    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

    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

    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曰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

    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

    死之曰.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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