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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
他的兄长郑士元,性格刚直有才学,由进士历任湖广按察使佥事。荆、襄士卒乘乱掠夺妇女,官吏不敢过问,郑士元立即告诉将领,IJ王还所掠夺的妇女。
安陆有冤案,御史台已经审定案件上报,郑士元上奏其中的冤情,得以昭雪。恰逢朝廷考校钱谷册书,空印的事被发觉,凡是主印的人都判处死刑,辅佐官员以下杖打一百,流放远方。
郑士元也因此获罪被关入监狱。当时皇帝正盛怒,以为是欺骗,丞相御史没有人敢劝谏。
郑士利叹息道:“皇上不知道,将空印看成大罪。如果有人上奏,皇上圣明,哪里有不明白的?”恰逢星相发生变化皇上求直言。
郑士利说: “可以了。”不久看到皇帝诏书:“有假公事言私事者治罪。
”郑士利说: “我想说的,是天子杀无罪的人。我的兄长并非主印的人,本来应该放出。
等待我兄长杖罚放出后就去上言,即使死也没有遗憾。”郑士元出狱,郑士利于是上书数千言,说了几件事,而对于空印的事特别详细。
说: “陛下想严厉治罪空印的人,主要是担心奸吏把空印文册移作他用,危害百姓而已。 但文书必须用完全之印才可以用。
现在考校书册,是合并两缝印,而非一印一纸可比。纵然得到,也不能用,何况没有得到呢?钱谷的数目,府一定要对合省,省一定要对合部,数目难以凭空决定,到了部里才能定下来。
省、府距离部,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册子完成以后再用印,往返非一年不可。 所以有先印而后书写,这是权宜的事情,由来已经很长久了,哪里值得这样深究罪责呢?而且国家立法,必须先明白地告示天下,然后才用来治罪犯法的人,因为他是故意犯法。
自立国至今,不曾有空印的法律。有关部门相承,不知有此种罪。
现在一旦诛杀,怎么能使被杀的人无话可说呢?朝廷寻求贤士,设置众官,得到贤士很难。 官位至郡守,都是努力数十年才成就。
通情达理清廉明察的人才,并非如小草一样,可以割去而能重新生长。陛下为什么以够不上罪的罪,而毁坏了足以任用的人才呢?臣私下为陛下可惜。”
奏书写成后,在旅舍闭门哭泣数天。兄长的儿子问他:“叔叔有什么愁苦的事?”郑士利说:“我有奏书想上呈,触怒天子必引来祸患。
然而杀了我而能救活数百人,我有何遗憾呢?”于是入京上奏。皇帝看了奏书,大怒,交丞相御史会审,追究指使者。
郑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 自料必死,谁为我谋划?”罪案已定,他与郑士元都被罚到江浦服劳役,而空印者最终大多没能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