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罢免权 bàmiǎnquán
(1) [right of recall]
(2) 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代表的职务或资格的权利
(3) 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辞典解释
罢免权 bà miǎn quán ㄅㄚˋ ㄇㄧㄢˇ ㄑㄩㄢˊ
人民对于失职的民选议员或行政官员,以投票方式罢免其官职的权力。
【罷】:[bà]1.停,歇:罷休。罷工。罷課。罷市。罷論(打消了打算)。罷筆(停止寫作)。2.免去,解除:罷免。罷官。罷職。罷黜。3.完了,畢:吃罷飯。[ba]同“
吧”。[pí]古同“
疲”,累。
【免】:1.去除:免费。免职。2.避免:免疫。3.不要;不可:免开尊口。闲人免进。
* 罷免權的读音是:bà miǎn quán,罷免權的意思:罢免权 1.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2.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3.罢免权对于普通公民来讲,只是“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