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考文言文以之等的用法(中学文言文“之”“于”等字的所有用法)

    1.中学文言文“之”“于”等字的所有用法

    之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①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②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①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②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③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④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⑤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组合,构成介宾短语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①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原因等,可译为“在”“在……中(方面)”“向”“到”“自”“从”“跟”“同”“对”“给”“由于”等。如: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师说》

    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 《信陵君窃符救赵》

    青,取之于蓝。 《劝学》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

    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隆中对》

    ②放在形容词之后,表比较,一般可译为“比”“胜过”。如: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师不必贤于弟子。 《师说》

    良曰:“长于臣。” 《鸿门宴》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报任安书》

    ③放在动词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与之呼应。如: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不拘于时,学于余。 《师说》

    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屈原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 《赤壁之战》

    助词,用法如下:

    ①用于句中,一般位于主语之后,动词之前,使语句和谐,咏叹意味加强。如: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诗经》

    ②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如:

    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复音虚词:于是

    ①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子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如: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五人墓碑记》

    ② 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可译为“在这,从这”等。如: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 《捕蛇者说》

    中考文言文以字的用法,中考语文文言文虚词的用法及举例,中考文言文虚词意义和用法

    2.初中文言文"虚词"用法(而、以、之等等一切)谢啦!!!!!!

    瞻予马首可也。

    (《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如。

    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可译为“替”“给”等。

    例如,或者省去。例如,也可以用作助词。

    (《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顷之。

    (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一桌、一椅。(《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行为的替代。

    (《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术业有专攻、草木、鸟兽。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如。(《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可译为“把”。例如。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如: 余方心动欲还。

    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译为“你”,作兼语、代物、代事: 均之二策,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庖丁解牛》) 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译时应省去: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或不译。”(《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而大声发于水上。

    (《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

    (《师说》,王割汉中以楚和,如是而已。(《师说》) 以 1.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 人非生而知之者,可译为“因为”: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不作主语。

    例如。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二)指示代词。

    (《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如: 诸君而有意,“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如。问。

    如: 青。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 天下有变、方法及其他,水道多绝,难行。(《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

    (《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毛遂自荐》) 文言虚词用法(超详细版)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表近指、形容词(包括以动词。

    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

    如,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译时应省去。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作《师说》以贻之,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夫夷以近,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师说》、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闻道有先后。(《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 作《师说》以贻之,或省去,“以”前的动作行为。

    (《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如。

    如,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如,“以”后的动作行为。

    文言文,用法,中考,以之

    3.关于文言文"之","而""者"等字的用法关于文言文中"之","

    初中课文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古文中部分虚词的含义及用法,其中“之”字,比较常见,也很重要,由于受语言环境的影响,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灵活多变,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现对其中的规律进行总结,以更好的掌握虚词“之”的意义及用法。 一、作助词用。

    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 之 中心语。 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

    (沈复《幼时记趣》)译: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

    (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

    (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远近。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

    (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爱,陱后鲜有闻。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

    不必译出。 其格式为:主语 之 谓语。

    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译:我唯独爱莲花的从淤泥中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刘禹锡《陋室铭》)译:这里没有嘈杂的音乐声侵扰耳鼓。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刘禹锡《陋室铭》)译:我认为菊花是花是的隐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礼记)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

    例如: 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 (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 4、宾语前置标志。

    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 之 谓语。

    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 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

    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5、定语后置标志。

    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 马之千里者。

    (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 二、作代词用: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例如: ①具答之。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

    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

    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

    (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 之:代指齐国军队。

    ④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译:杀死了狼。

    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

    (魏学伊《核舟记》)译:用箬篷叶做成的船篷覆盖在上面。之:代指船舱。

    ⑥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魏学伊《核舟记》)译:关上窗户。

    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

    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

    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

    (《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 而 1.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 .【者】 (一)助。

    4.关于文言文"之" ,"而" "者"等字的用法

    “之”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有下列几种:代词,它助词,的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宾语前置的标志动词,去、到、往延缓语气在表时间或处所的词前,表示时间或处所的范围联系刚才的练习,分析“之”字意义和用法。

    (从“之”字的前后词语的词性分析):代词或指示代词,它(他、她) “之”字在动词后面,是代词,代 人、事、物。助词,的 “之”字在两个名词中间,是助词“的”,表领属关系。

    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之”字在名词和动词之间,即主语和谓语之间,是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宾语前置的标志 “之”字在形容词或名词和动词之间,(注意:动词后没有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即宾语和谓语之间,是宾语前置的标志。动词,去、到、往 “之”字在表地点、住所的名词前,是动词“去”、“到”、“往”。

    延缓语气,无义。 “之”字在形容词后,是延缓语气的作用。

    在表时间或处所的词前,表示时间或处所的范围。 用在名词和表时间、方位(东南西北中上下前后左右内外)或处所的词之间,相当于“以”字。

    (教室之内,教室以内)。

    5.初中文言文中“之”“而”“以”的用法整理

    1.之 “之”作为虚词,一般是做代词或主次,另外“之”在文言文中有时也作动词。

    (1)代词。可做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 (2)助词,可作结构助词,音节助词等。

    做音节助词时,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做结构助词是,作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案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3)动词,可译为“到”“往”。 2.而 “而”是古代汉语里使用很频繁的一个虚词,常用作连词,有时也做代词、助词。

    (1)“而”作为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局,可表示并列关系、承接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修饰关系等。 表并列关系时,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表承接关系时,在意思上往往是一种顺接,前后语义相承,但不是并列的,也没有转折的意思,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表递进关系时,可译为“而且”“并且”或不译。

    表转折关系时,可译为“但是”“可是”“却”。 表修饰关系是,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2)作用代词。一般用作第二人称,可译为“作”作定语时,译为“你的”。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锯末,表示限制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3.以 (1)作介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产生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条件及其他,可视情况为“把”“拿”“用”“凭借”“按照”“依靠”等。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相当于“于”“在”。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无以(亡以)”是一个凝固结构,“椅子后面不带宾语。

    “无以”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的意思。 (2)“以”做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见上)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实力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4)“以”还可以做动词用,可译为“认为”。

    6.初中文言文中“以”字的用法及例子

    1.介词 (一)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译为:因为、由于 例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 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以其境过清。

    (《小石潭记》)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 (二)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 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 例子: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 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以啮人,无御之者。

    (《捕蛇者说》)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

    译为:把、拿、用 例子:屠惧,投以骨(《狼》) 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 先帝……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

    (《活板》) 2.连词 (一)表示目的。 译为:来 例子: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 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二)表示结果。

    译为: 以至、因而 例子: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有时相当于连词“而”,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 (三)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译为:而或省去 例子:手自笔录,计日以还。(《送东阳马生序》) 3.动词 译为:认为 例子:皆以美于徐公。

    (《邹忌讽齐王纳谏》) 这样表述不够清晰,表格是二维的,信息量更多一些,你加我302693907,我把初中文言文的word文档发给你, 便于你复习。

    7.初中文言文中“之”“而”“以”的用法整理

    1.之“之”作为虚词,一般是做代词或主次,另外“之”在文言文中有时也作动词。

    (1)代词。可做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2)助词,可作结构助词,音节助词等。

    做音节助词时,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做结构助词是,作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案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3)动词,可译为“到”“往”。2.而“而”是古代汉语里使用很频繁的一个虚词,常用作连词,有时也做代词、助词。

    (1)“而”作为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局,可表示并列关系、承接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修饰关系等。表并列关系时,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表承接关系时,在意思上往往是一种顺接,前后语义相承,但不是并列的,也没有转折的意思,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表递进关系时,可译为“而且”“并且”或不译。

    表转折关系时,可译为“但是”“可是”“却”。表修饰关系是,可译为“地”“着”或不译。

    (2)作用代词。一般用作第二人称,可译为“作”作定语时,译为“你的”。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锯末,表示限制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3.以(1)作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产生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条件及其他,可视情况为“把”“拿”“用”“凭借”“按照”“依靠”等。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相当于“于”“在”。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无以(亡以)”是一个凝固结构,“椅子后面不带宾语。

    “无以”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的意思。(2)“以”做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见上)(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实力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4)“以”还可以做动词用,可译为“认为”。

    8.初中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以及例句

    一、作助词用。

    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

    (沈复《幼时记趣》)译: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

    (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

    (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远近。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

    (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爱,陱后鲜有闻。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

    不必译出。 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

    例如: 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译:我唯独爱莲花的从淤泥中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译:这里没有嘈杂的音乐声侵扰耳鼓。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刘禹锡《陋室铭》)译:我认为菊花是花是的隐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礼记)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

    例如: 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 4、宾语前置标志。

    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

    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

    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5、定语后置标志。

    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 马之千里者。

    (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 二、作代词用: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例如: ①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

    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

    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

    (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之:代指齐国军队。

    ④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译:杀死了狼。

    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

    (魏学伊《核舟记》)译:用箬篷叶做成的船篷覆盖在上面。之:代指船舱。

    ⑥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学伊《核舟记》)译:关上窗户。

    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

    例如: ① 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

    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

    (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 三、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 例如: ①辍耕之垄上。

    (《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译:到蜀州上任。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

    中考文言文以之等的用法

    *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