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宽严文言文(文言文中有关“法治”的句子有哪些?)
1.文言文中有关“法治”的句子有哪些?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盐铁论》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司马光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
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顾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实录》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
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孙中山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古代遵纪守法文言文
《歌诗谣》之一百八十六 遵纪守法三句半
姒传双
引言
1.旧有《莫争打》一诗
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
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
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读此三诗,感受良多。古诗今劝,守法最真。故写一“三句半”。
甲:《吕氏春秋》说:“治国无法则乱”。
乙:《韩非子》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饥不亡”。
丙: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丁:很对!
甲:培根说:“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
乙: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
丙:波普说:“秩序是上帝的第一条法律”。
丁:精萃。
甲:意大利的马基稚维利说:“人们的良好习惯需要有良好的法律来支持”。
乙:他还说:“遵守法律就是要求人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丙:英国的吉本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人的伦理”。
丁:法是他律。
甲:雨果说:“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乙:林肯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则是隐藏的法律”。
丙:威尔逊说:“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丁:德与法约会。
甲:《商君书》上说,法者所以爱民也。
乙:还说,礼者所以便事也。
丙:法与礼结合就是法治和德治的结合。
丁:合金宝贵。(待续)
3.求古文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创始人,在《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中说到。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经二必罚,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说陨霜,而殷法刑弃灰;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鞅重轻罪。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成欢以太仁弱齐国,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断死人;嗣公知之,故买胥靡。
君主过分仁慈的话,法制就建立不起来;威严不足的话,就要受到臣下的侵害。因此刑罚执行得不坚决,禁令就无法推行。有关的解说在“说二”中董阀于巡视石邑和子产教导游吉。所以孔子要谈论降霜,殷法要重刑把灰烬倒到街上,领队要辞别乐池,而商鞅要重罚轻罪。因此丽水的金子会守不住,而积泽的火会没人救。成欢认为齐王太仁会削弱齐国,卜皮认为魏王慈惠会走向灭亡。管仲懂得必罚,所以要分斩尸体来禁止厚葬;卫嗣君懂得必罚,所以要买回逃犯。
4.关于法律保护的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
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
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5.有哪些关于法制的古文
臣非非难言孔,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々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为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
大王若以此不信,而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谋而吴戮之,仲尼善说而匡围之,管夷吾实贤而鲁囚之。
故此三大夫岂不贤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汤,至圣也:伊尹,至智也。
夫至智说至圣,然且七十说而不受,身执鼎俎为包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伊尹说汤是也;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
故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候炙;鬼候腊,比干剖心;梅伯酸;夷吾束缚;而曹羁奔陈;伯里子道乞;传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解于楚;公叔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关龙逢斩;苌弘分胣;尹子罕于棘;司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陈于市;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协于魏。此十数人者,皆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
然则虽贤圣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则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赠,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党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於后矣。人主诚明於圣人之术,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